高陵区城市蓝湾滨河御园小区五年不给交房不退款

用户_FLzO
2023-12-1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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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东拼西凑于2019年01月29日缴纳43万全款购买了高陵区马家湾城市蓝湾(备案名:滨河御园)2号楼1单元两室房屋,当时与开发单位陕西达昌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补充协议;开发商出具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由于人在外地工作生活,之后多次与开发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备案事宜,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法备案;房屋备案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现在小区大部分房屋都已入住,部分房屋被法院查封,本人住房问题迟迟未解决。

与开发商多次协商都无法拿到房屋也无法退款,开发商称现在项目由高陵区房管所监管,项目收支都在房管所财务科,他们无权操作退款;后与高陵区房管所多次协商也未得到解决。不论是开发商的问题还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导致,都应该保证老百姓基本生活权益。此房屋系本人唯一住房且还需要归还亲朋好友借款。农村的父母为了我这套住房拿出毕生积蓄并借遍家中亲戚好友,因为这个事情,压力过大,母亲今年已病逝,父亲也在年老体弱身体不好。老百姓走投无路,申诉无门。

现恳请各个上级部门领导主持公道,履行职责和义务,不要让老百姓血汗钱钱房两空,无家可归。

诉求:给受害者业主尽快退还所交房款及利息赔偿。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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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2-12 09:34
已转交 2023-12-14 17:25
已反馈 2023-12-2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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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蓝湾滨河御园不交房不退款 高陵区答复
高陵区
2023-12-22 17:56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民反映“高陵区城市蓝湾滨河御园小区五年不给交房不退款”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基本情况

12月12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高陵区城市蓝湾滨河御园小区五年不给交房不退款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反映问题,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该网民反映的问题属于开发商一房二卖问题。该网民在2019年1月前往该项目购买2号楼1单元1502室房产,总价值为43万元整。在2021年开发企业以其购买的房产已被他人买走为由,给其重新更换另一套房产为2号楼1单元1202室,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核实,此房产同样属于一房二卖。

由于该市民购买的房产款项未进入“烂尾楼建设资金监管账户”,并且该市民无法出具相关的银行流水及支出凭证,我局无法通过该资金监管账户进行退款流程;由于城市蓝湾属于保交楼项目,部分房源已被法院查封,导致无法进行更换。

我局工作人员在11月至12月期间多次与该市民进行沟通并说明情况,市民表示理解,同时我局已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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