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务区招商丝路中心物业捆绑收费 公寓垃圾费太高

用户_FJIL
2023-12-1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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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筑街道招商丝路中心B座业主,购房时承诺如果公寓是自住按照民水民电收取,结果现在水电全部按商用收,垃圾费竟然按每平米0.8元收取。周边的公寓都是按户收取6元,我们的垃圾费收取费用标准太不合理了。目前物业费和垃圾费捆绑销售,不交垃圾费,水电每次只允许购买20元,导致业主每天在充值。请政府部门及时给我解决垃圾费问题,我们要求按户每月6元或者按照家中常住人口多少来收取。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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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2-11 11:13
已转交 2023-12-14 17:24
已反馈 2023-12-18 16:38
已反馈 2023-12-18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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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丝路中心物业捆绑收费、公寓垃圾费高 已调查核实
西
西安国际港务区
2023-12-18 16:38

西安国际港务区宣传文旅局回复:贵单位于2023年12 月14日,转发我委关于“港务区招商丝路中心物业捆绑收费,公寓垃圾费太高”情况的舆情调查函(网调字 2023 第12003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线索进行核实,现将核实结果说明如下:

经核实,投诉人所购房屋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水、电无法抄表到户。项目整体水、电费均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按用地性质“商业”计费收取,且所收的水电费均为平进出,无溢价。关于垃圾费收费不合理问题,经查,“商业金融用地”应根据《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市证办发[2005]71号)第一条第3.(4)款规定,计收生活垃圾清运费,项目所收垃圾费在政府规定标准内。

关于群众反映的“不交物业费水电只能购买20元”问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提供物业服务,禁止以限制购水、电等行为催缴物业费,如限期未整改将对物业公司约谈计分处理。群众可正常前往购买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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