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南飞鸿十年城小区阳光热力公司供暖收费不合理

用户_Fgsj
2023-12-0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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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条例明确规定符合按照流量计费的住户热力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我们整个小区都是有热量计费表的,阳光热力在知情的情况下不顾条约规定直接向我们所有住户按照住户面积收取暖气费。在我们的反馈下阳光热力给出的答复是,你们小区的这个情况我们不是很清楚,好像不具备热量计费,含糊不清也给不出为什么不具备热量计费,且供暖温度在11月15日后还迟迟不达标 我们的诉求是 要求阳光热力按照供热条例去变更我们的合同按照热量计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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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2-05 11:18
已转交 2023-12-07 17:29
已反馈 2023-12-07 17:30
已反馈 2023-12-0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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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飞鸿十年城小区供暖不合理 西安高新区回复
高新区
2023-12-07 17:30

西安高新区宣传文旅局回复:关于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的“南飞鸿十年城小区供暖不合理”,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实回复如下:

经现场查看,该小区换热站无流量自动调节装置,若按照流量进行计量,需进行换热站节能改造。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用热量收费,热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方式核算;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核算。

如小区住户需要流量计费,可在下一采暖期前向物业公司反馈,由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向阳光热力公司递交申请,提前完成小区内设施改造、设备检验和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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