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6月29日给大明宫金茂府提交了购房所需资料(限购区域),并于当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交了5万元定金,同时也签署了《科技健康生活方案认购协议》且交了5万元定金,两个定金合计10万元整。6月30日又让交了首付款155.9967万元。之后于2023年7月13日告知购房资格有问题,涉嫌造假,(我是离婚状态,提供给开发商的是离婚调解书跟法律生效文书),开发商告知调解书很可能是假的。当日我跟当地法院沟通并告知开发商如何核实调解书的真实性,也提供给开发商法院立案庭的座机联系方式。我个人买房子是小概率事件,开发商为何不确定好我的购房资格没问题了再去收定金跟首付款?中途一直催促办理进度,直到2023年10月17日下午三时许告知我有了购房资格,我准备签约时整理资料发现签约甲方是西安明茂置业有限公司,单位盖章也是西安明茂置业有限公司,但是收款单位跟盖章都是西安长茂置业有限公司。随后我提出异议,开发商不做解释,说一切正常,我提出退房,要求开发商退房退定金,开发商拒绝退房退定金!恳请有关单位核实此事尽快解决!
签合同和收款单位不一致 大明宫金茂府拒绝退房退定金
用户_F1IO
2023-11-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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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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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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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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