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和收款单位不一致 大明宫金茂府拒绝退房退定金

用户_F1IO
2023-11-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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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6月29日给大明宫金茂府提交了购房所需资料(限购区域),并于当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交了5万元定金,同时也签署了《科技健康生活方案认购协议》且交了5万元定金,两个定金合计10万元整。6月30日又让交了首付款155.9967万元。之后于2023年7月13日告知购房资格有问题,涉嫌造假,(我是离婚状态,提供给开发商的是离婚调解书跟法律生效文书),开发商告知调解书很可能是假的。当日我跟当地法院沟通并告知开发商如何核实调解书的真实性,也提供给开发商法院立案庭的座机联系方式。我个人买房子是小概率事件,开发商为何不确定好我的购房资格没问题了再去收定金跟首付款?中途一直催促办理进度,直到2023年10月17日下午三时许告知我有了购房资格,我准备签约时整理资料发现签约甲方是西安明茂置业有限公司,单位盖章也是西安明茂置业有限公司,但是收款单位跟盖章都是西安长茂置业有限公司。随后我提出异议,开发商不做解释,说一切正常,我提出退房,要求开发商退房退定金,开发商拒绝退房退定金!恳请有关单位核实此事尽快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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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1-21 09:49
已转交 2023-11-24 10:26
已反馈 2023-12-13 15:06
已反馈 2023-12-1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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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宫金茂府不退房退定金 反映事项已处理
西
西安市住建局
2023-12-13 15:06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11月27日,收到贵单位转办的网友“用户_F110”反映“签合同和收款单位不一致,大明宫金茂府拒绝退定金”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舆情调查情况

6月29日,网友“F110”与大明官金茂府项目开发企业签订了《购房协议》与《科技健康生活方案认购协议》,并交付定金10万元。在后续业务办理中,网友与开发企业产生争议,双方未能协商一致,随即购房人向企业提出退还购房定金诉求。

同时,网友“F110”反映其与开发企业签订的购房协议及相关资料,企业落款单位与资金收款账户单位不一致。经核查,是企业员工在准备签约资料时工作失误所致。西安明茂置业有限公司与西安长茂置业有限公司同为该房地产企业子公司,网友购买的大明官金茂府二期房屋房款已全额入账西安长茂置业有限公司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二、舆情处理情况

关于房屋销售过程中,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了《购房协议》后产生了矛盾或纠纷要求企业退定金问题,不属于住建局行政职能范围。《房屋认购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而签订的协议。依法成立的《房屋认购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关于购房人与企业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后产生的退定金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建议网友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护权益。

同时,关于该房屋买卖纠纷处理,曲江大明宫保护办住建局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协调双方通过合理合法方式解决争议。

关于企业员工工作失误问题。曲江大明宫保护办住建局第一时间约谈企业,要求其提高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意识,加强一线员工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技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网友反映事项已处理完毕。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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