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滨河湾2期一直停工未动 售楼部关门房款如何退?

用户_F2A8
2023-11-20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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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在杨凌滨河湾售楼部交了1万元的排号费。后来滨河湾2期一直停工未动,售楼部关门,售楼部销售也离开了公司。联系退款,互相推诿,无人受理。此事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解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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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1-20 11:54
已转交 2023-11-24 10:39
已反馈 2024-01-17 17:14
已反馈 2024-01-1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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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滨河湾二期项目停工 杨凌住建局回复
杨凌示范区
2024-01-17 17:14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1109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网友反映的杨凌滨河湾二期项目停工、售楼部关门排号费无法退款的问题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滨河湾二期项目由土地持有单位陕西绿色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杨凌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泰公司)开发建设,2021年5月底,因鸿泰公司实际持有人唐军会意外去世,接任股东无力推进项目建设和土地变性等工作,导致项目停工。

滨河湾二期项目缴纳“诚意金”、“意向金”、“排号费”等的意向购房人是因看到滨河湾一期项目土地持有单位陕西绿色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杨凌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泰公司)开发建设的滨河湾一期进展正常后,在滨河湾二期土地性质未变更为住宅用地情况下,与企业谈定缴纳“诚意金”、“意向金”、“排号费”或“借款协议”等方式确定拟购房源,造成利益受损。

二、处置情况

示范区管委会于2022年成立项目风险化解专班,督导滨河湾一期土地持有人陕西绿色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对滨河湾一期项目因鸿泰公司实际持有人唐军会意外去世造成的停工项目进行复工,并于2023年底建成交付。

对滨河湾二期收取“购房订金”、“借款”等问题,我单位多次约谈陕西绿色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承担土地持有人主体责任,妥善处理因委托开发企业造成的矛盾纠纷。同时,引进专业律师团队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意向购房群众白某已通过法院判决依法追回已交“购房订金”或“借款”。

针对网友提出的退款诉求,建议该网友复制白某依法诉讼成功案例,向杨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将根据同案同判原则,参照已有的民事判决会尽快判决。我单位将依据人民法院判决文书,及时协助执行退还群众缴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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