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关部门帮忙协调安康市金力源南苑开发商退房款

用户_FYui
2023-11-20 15:21
点击数:

本人购买安康市金力源南苑房子,已购买三个月,孩子先天性疾病,急需手术治疗,还不起房贷了,跟开发商协调退房,急需用钱给孩子手术,开发商各种踢皮球不给解决,后来同意退,就是各种克扣税费佣金,找了好多部门都说不在他们的范围内,我两个孩子都是先天性基因疾病,老大手术已做,在恢复,老二急需用钱手术,我无业,在家带孩子,我希望有部门能帮我拿回全款,孩子病情不能再等了,急需用钱,希望帮我跟开发商协调,救救我们这个摇摇欲坠的家,我现在已经严重抑郁,这个家快撑不下去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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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1-20 15:23
已转交 2023-12-14 17:54
已反馈 2023-12-21 17:13
已反馈 2023-12-21 17:13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金力源南苑项目退房款问题 30个工作日内退还
安康市
2023-12-21 17:13

安康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回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本人在金力源南苑购买一套商品房,因个人家庭原因需退房,现请求售楼部退还其全部购房款”的问题已收悉。自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多次责成开发公司与您本人协商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于2023年7月17日购买金力源南苑项目2幢1单元1603号商品房一套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您个人原因向开发公司提出全额退还购房款诉求,开发公司认为您未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属于您单方面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应扣除总房款10%违约金。经我局多次协调,目前开发公司已同意您的退房诉求,不再扣除您总房款10%违约金,但需您承担购房实际产生费用(已结销售佣金12150元),目前您与开发公司已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公司将于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房款全部退还于您,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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