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和保险公司隐瞒车辆保险过户 致使每年多交保险费用

用户_F0UC
2023-11-02 09:30
点击数:

我于2021年8月31日在西安凤城四路华兴新世纪别克4S店购得一辆别克威朗汽车,同时在4S店平安保险买的车辆交强险和商业险,当时我买的是全年365天的交强险,但给我出的保险保障期是2021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8日,因为沉浸在买车的喜悦之中就没有注意,第二年买保险的时候发现时间有问题,随后联系4S店,他说可以联系保险公司申请一点补偿,但最后一直没消息。2023年买保险时发现第二年买的交强险在没出险的情况下没有正常下调保险费率,多方咨询后才知道第一年的交强险是过户给我的,才导致后续不能正常下调,每年交强险都要多交一部分钱,6月份始多次反映问题至今无结果。

具体诉求:现要求保险公司尽快补偿我第一年多交的2个月的保险费用,以及我后续每年多交的交强险费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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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11-02 09:32
已转交 2023-11-24 10:22
已反馈 2023-11-28 16:07
已反馈 2023-11-28 16:0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车辆保险过户每年多交保险费用 已达成和解协议
经开区
2023-11-28 16:07

西安经开区网信办回复:收到贵单位转来的网,上舆情调查函[2023] 第11054号所反映的“4S店和保险公司隐瞒车辆保险过户,致使每年多交保险费用”一事。我办已转交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就具体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和《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规定,本次事件属商务部门及银保监调整受理范围,超出市场监管局职能。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事件调查,经核实,投诉人已和陕西华兴新世纪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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