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航天城山水岭秀南区19号楼1单元0102户,业主将房屋租赁给租户,租户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在住宅楼里开设一家菜鸟驿站,且该驿站无证经营,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快递驿站在开办前,应当出示相关告知书,经小区业主们签字确认后才能经营,但该驿站没有给周围任何关系业主沟通。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处理,努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西安,为西安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