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3年从6月到9月27日,分2次全款购买一套商铺。销售顾问,经理一直都说是新洲地产开发的,五证,地皮等都是新洲地产的,虽然票据,合同是陕西建信时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式发票就是新洲地产的了。9月27日签了几张销售顾问说是合同末尾的字,说备案成功,就可以拿到正式合同。10月8日,我联系渭南高新区住建局,告知本人,光合宸院小区与新洲地产没有任何关系,光合宸院小区是陕西建新时代开发,所以手续,备案都是陕西建信时代,与新洲地产无关。我赶紧联系渭南高新区住建局停止我的房屋备案,理由是我要退房,房屋已经停止备案。因此我要退房,因为不是新洲地产开发,而且我没有让房管所备案。但是我向渭南市高新区住建局反映15天了,至今还没有回复,我很着急!大家都说胳膊拗不过大腿,房地产有法务部门,老百姓根本没办法,就是到法院,需要几年,也不知道是啥个结果。所以希望政府为民做主!解决问题!
光合宸院小区在销售过程中也违反了住建部门公告里的第7条和第9条。存在以租代售的行为,隐瞒租户退租,已尽快交情房款可以领租的名义催款,当业主交清房款,才告知早已退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