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瑞景华庭一号楼顶层属跃层户型,每户拥有14和15两层。公共电梯最高到达14层,15层的通行完全由业主室内自建楼梯完成。西安市房产测量事务所”在一号楼《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中明文规定“14层拥有15层使用权并为其提供永久无偿通行权”。仲瑞物业罔顾15层根本没有电梯设备的事实及西安市房产测量事务所的规定,从2013年交房始就将15层没有电梯设备的面积加到14层收取电梯运行费,这种严重违背事实常理与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质价相等的收费原则,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曾多次与物业交涉无果,并向多个有关部门投诉都是推来推去,最后推到西安市发改委,说政策是他们制定的,我们只是执行,你去找他们。后来又多次投诉到12345热线,未央区人民政府与未央宫街道办回复说产生了能耗费与年检费,用早已废止了的《2014年85号》与现行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按面积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条文牵强移接为收取(不管有无电梯设备)电梯运行费,称这样按面积收取无不合理之处。匪夷所思,无电梯设备如何产生的能耗费年检费和电梯运行费。
物业这种乱收费行为已横行十年多无人监管。恳请省主管部门查证,还百姓于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