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西安市未央区浐灞三路滹沱村公租房小区的住户,最近一两天物业在没有经住户同意也没有征求大家意见的也没有贴通知,在电梯梯厢安装电子屏幕的广告。
这个符合规定吗?住户是否享有选择权?广告费是归物业所有还是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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