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区鹏程驾校更换名称 学员注销报名退费理

用户_FIux
2023-09-2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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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封信是为了表达我对鹏程驾校的强烈不满和投诉。我于2020年12月在莲湖区北大街330号诚礼大厦4层420室鹏程驾校报名签署合同并缴纳了费用。我自学考了科目一,因疫情原因,没再参与过任何其他培训。

今年,我准备换考自动挡,咨询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告知我要先去注销科一考试,重新报名。然而,今年再去报名处,我发现驾校已更名为西数驾校,学员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负责收费的韩主管仍在这里上班,随后我联系了相关负责人及鹏程驾校总校,初次沟通,他们不承认有此分校的存在,不给退费,我提及起诉,他们的态度才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说正在处理。我再次催促时,他们又开始推三阻四,不接电话,拒接电话。

我认为鹏程驾校此举无视法律,是否已形成诈骗?欺骗百姓,换个名字继续敛财。这种行为极其不负责任,给我们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损失。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请求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明事实并给予公正的处理。我希望能够退回我未使用的学费,并要求赔偿我的损失。

附上我的报名合同、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据。

再次表达我对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处理此事的期待,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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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9-27 11:44
记者已跟进 2023-10-13 09:10
记者已帮办 2023-10-1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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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帮办
记者帮办丨西安一驾校报名点三年改俩名 学员难分“真假”
记者调查
2023-10-13 09:11

西部网讯(记者 周到 实习生 田甜)“三年时间,驾校报名点换了两个名字,工作人员还在,却不给我退费。”近日,西安市民刘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自己2020年花2300元报名驾考学习,因个人原因需重新报名,发现自己学车的报名点从“鹏程驾校”变成了“西数驾校”,之前缴纳的费用却无法退还。

刘女士报名签订的驾培合同和收据

报名点三年换俩名 学员档案被挂靠在其它驾校

2020年12月,刘女士在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诚礼大厦4层420室一家名为“鹏程驾校”的驾驶员培训机构报名点咨询学车事宜,签署合同后预缴了2300元费用。招生负责人韩某为刘女士安排了“鹏程驾校”陈某作为学车教练。

之后,刘女士在考完科目一后想将手动挡课程更改为自动挡课程,韩某表示需要刘女士注销科目一的成绩后重新报名。刘女士注销相关信息后于2023年9月16日再次来到诚礼大厦报名点报名,却发现此前的“鹏程驾校”变成了“西数驾校”。

“怎么突然就改名了,也没有人通知我这件事。”随后刘女士联系了韩某,确认对方依然在此处办公,但此前的“鹏程驾校”报名点倒闭了,如果想要报名需要重新缴费。刘女士随即提出退费要求,韩某表示需要联系鹏程驾校总校处理。

但令刘女士诧异的是,经查询发现自己的档案信息现在既不在“西数驾校”,也不在“鹏程驾校”,而是挂靠在“万通驾校”。刘女士之前报名时添加的“鹏程驾校学员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因为西安市驾培行业的政策改动,让一些行业内的人“钻空子”,把学员的信息卖出去了。

刘女士反映的驾驶员培训机构报名点

驾校报名点被认定违规经营 相关部门已查处

10月8日,记者来到西安市长安区鹏程驾校总部询问相关情况。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表示,在驾校的系统上查不到刘女士的任何信息。“合同的格式和公章都不是我们驾校的,她报名的地方从未和我们有过合作。”鹏程驾校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出具了一篇驾培市场乱象整治的图文记录,记录显示,刘女士缴费的“鹏程驾校报名点”经有关部门核实为非法报名联络点,西安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已于2022年4月14日将该报名点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随后记者联系了西安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说法。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管辖鹏程驾校的长安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维修驾培科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换了外衣”的非法驾校报名点,经过群众投诉举报后,交通运输部门会进行打击取缔;涉嫌经济犯罪的,建议受害者携带证据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西安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查处刘女士报名的非法报名联络点的记录

面对“换了外衣”的非法驾校报名点该如何维权?

“面对‘换了外衣’的非法驾校报名点,学员有三种途径维权:一是如涉嫌诈骗,可先报警;二是若不构成刑事案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陕西迦恩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党王莉表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公安部门侦查后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可以进行民事维权起诉。”党王莉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存在欺诈行为,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党王莉建议,在报名驾校时,学员一定要查看驾校的经营资质和经营期限,选择口碑比较好的驾校,签订合同并保留缴费凭证发票。如遇到欺诈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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