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物业陕西安康高新蓝光嘉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乱收费行为,请相关部门核实追查!
1.按照安康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实行一费制收费,现小区物业在物业费1.2元基础上加收电梯费、垃圾费等其它费用,违反法规,应当按照法规予以处罚,退还业主多缴部分费用!
2.业主交房也签订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也是物业费1.2元的标准,无论是法律法规要求还是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均实行包干制,不存在其它费用!
以上行为违反安康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细则,物价部门应当连同住建部门认真核实,维护业主利益!
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物业陕西安康高新蓝光嘉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乱收费行为,请相关部门核实追查!
1.按照安康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实行一费制收费,现小区物业在物业费1.2元基础上加收电梯费、垃圾费等其它费用,违反法规,应当按照法规予以处罚,退还业主多缴部分费用!
2.业主交房也签订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也是物业费1.2元的标准,无论是法律法规要求还是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均实行包干制,不存在其它费用!
以上行为违反安康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细则,物价部门应当连同住建部门认真核实,维护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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