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咸阳金泰恒业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于4月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全屋定制装修,本人房屋位于咸阳绿城桂语江南小区,开工前交费75880元,于7月4日举行开工仪式,合同规定3个月完成装修,现开工已过去两个月,房屋只完成水电,其他均未开工,装修公司置之不理。本人多次联系装修公司,监理均推脱且态度敷衍,联系老板也拒接电话,前往公司工作人员又说老板不在。
本人急于装修以安排小孩上学事宜,有如下要求,1:解除合同,按照装修完成度及合同规定收取已完的费用,并赔偿我自装修开始至今耽搁时间的费用及精神损失费;2:据我所知被装修公司坑的客户超过10人;3.装修公司多名员工离职,施工队要账现象多次发生;4.本人对装修公司失去信心,现投诉无门,难道要等到装修合同到期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