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回复:我局于2023年8月27日通过市民热线12345平台接到市民投诉,新城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三秦医院和市民确定相关情况。要求三秦医院积极跟进此事项,积极与市民进行协商处理。经新城区卫生健康局多次调解协商,医患双方未能达成协商一致处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新城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建议三秦医院与市民协商一致到医调委进行二次调解,医患双方无异议,目前,医患双方已就此诊疗纠纷达成协商一致处理意见,医院退还市民就诊费用10000元。
新城区卫生健康局于9月6日14:30分联合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新城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执法人员,现场对三秦医院就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现场调查处理结果:1、接诊医护资质齐全;2、该患者的诊断及治疗流程基本符合诊疗规范;3、病历见患者诊疗过程知情同意签署书;4、无法证实市民反映的宫颈治疗相关问题;5、经现场检查确定,三秦医院因违反《消毒管理法》第六条,按照《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并给于不良执业行为记6分;6、医患双方于9月7日就此诊疗纠纷问题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医方退还市民诊疗费用10000元,市民无异议。
初步处理意见
1、要求医院严格落实收费价格公示制度。按照价格公示范围、药品价格公示内容、医用材料价格公示内容等进行公示。
2、要求医院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强化医患沟通方式。定期对医务人员开展行业规范、医德医风等培训,不得过度、虚假宣传诊疗效果。
3、要求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医院各部门不得相互推诿。
我局将举一反三,对区属区管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及医疗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