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孩子的父亲,我家小孩户籍在女方户口名下。
因个人原因,我和妻子一致决定给小孩改个名字。第一次在小孩户口辖地山阳县高坝派出所咨询给小孩改名字,派出所一女服务人员说了一些需要的资料,说了后面很多上学以及未来影响如何如何的引导,就不想让我们改。在我明确告知这些都没关系,后我记录所需资料说下次来改。
后面第二次带齐所有证件和复印件,和妻子来高坝派出所改女工作人员看完几个证件后,告知我因我户口不在山阳县,改我小孩名字必需我的户口迁移到山阳县,我明确告知咨询过相关专业律师朋友,给小孩改名字不需要迁移户口,该工作人员扔拒绝我要求,说不迁移户口不行。
因我小孩名字不能更改,导致我父母我们一家人家庭矛盾十分严重,已完全影响正常家庭生活。政府工作人员应该及人民所想尽力服务,为何改个名字就要这般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