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建翠园锦绣物业限制业主购水 服务态度差

用户_FP2Q
2023-08-22 10:00
点击数:

陕建翠园锦绣物业以业主不交物业费为由,限制业主购水,每次只能充19块钱,合同上是1.5元的物业费,现在物业私自变成2.2元物业费,服务达不到一级标准,辱骂业主,踢业主出业主群,做的任何决定都不经过业主投票,小区各种收益也不公开,收着暖气费,暖气连续两年不热,说跟自己没关系,不热就让找热力公司,自己在中间光收钱,还说不交物业费就不提供服务,现在以限制供水逼迫业主交钱,更可气的是小区一个小时停车费3块钱,比景点都贵。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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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8-22 16:57
已转交 2023-08-30 15:18
已反馈 2023-09-1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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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建翠园锦绣物业服务态度差 住建局回复调查情况
长安区
2023-09-11 17:51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贵网发来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 0806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问题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小区正常对业主售水,《新办法》实施后实行“一费制”,陕建翠园锦绣物业服务中心将原住宅小区基础物业费、电梯费、公摊电费分项收取的方式变为“三费合一”。(物业按照相关流程从小区公示、业主征询意见等,并将意见征询结果报送航天管委会住建局,并在小区内将征询结果予以公示,调价程序完成后于2021年10月按新的收费标准2.2/平米/月执行)。小区车位收费是按照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审核定价,目前小区无任何公共收益,如有公共收益将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关于暖气问题,我局要求物业公司接到业主反馈情况后,积极对接热力公司协调解决,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诿扯皮,并要求物业企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西安千林郡小区未限制业主购买水、电,只是在缴纳水、电费时提醒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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