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2月7日续租由西安青年易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出租的科技路西口都市印象小区5号楼1单元301号C房间。月租金900元,共缴纳半年房租、管理费与物业费共计6826元,原押金900元,扣除从2月26日到3月13日房租480元,原缴纳电费、燃气费126.11元。
西安青年易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违规改变原有房屋结构,由原来的三室两厅两卫,将原三室两厅隔断为五室,用于经营招租。被楼下201住户发现违规现象予以举报,经物业督促及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拆除了隔断,但未过多久,该中介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又复立隔断。
2023年2月15日,楼下201业主给都市印象5—1—301业主、西安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都市印象管理处)发告知函,要求尽快终止与中介公司的委托经营,并要求2023年3月30日前必须完成或兑现。
2023年2月24日下午,西安青年易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在租户群里口头通知要求原告2023年2月28日搬离房屋,并没有告诉原告搬离的原因,也没有出具任何盖章通知证明文件。
从2023年2月26日至3月1日期间,多次擅自给我们停水停电,妄图断水断电逼迫我们离开,3月1日,擅自进入房屋,直接卸下电闸总开关,导致原告彻底无法居住。
我于2023年3月13日被迫搬离房屋,从3月6日,原告多次向被告方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押金等费用,至今一直不予回复、不予解决。
由于是西安青年易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擅自违约,我要求被告立即退还我的租金其他费用,并赔付1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要求开局租房发票!综上所述,被告应退还共计10072.11元人民币,并开具租房发票2022年2月26日至2023年3月13日租房发票共计12778元发票。
一直到2023年8月10日,该公司一直不给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