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佰利佳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不退租户租金

用户_yuvN
2023-08-0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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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西安百利佳公寓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一年,截止到2024年4月29号到期。在2023年7月19日通知我说他们和原房东合同到期,要求我们搬走或者和房东自我协商,但是在7月11日还通知我缴纳下一季度房租费用。我在7月15号前把下一季度费用已经缴纳清,总共2460元,在7月19日通知我们房屋马上回由房东收回,没有给出合理解决方案,房屋租金2460加上押金1100,一直也没有退还,跟客服联系一直推脱,也不给负责人联系方式,另外我们和该公司签订的一年合同,这方面他们也违约了,这个季度剩余房屋租金也由我们自己负责,还有在该公司与房东合同到期,不提前告知我们,依旧收取后期费用,这是对消费者的欺诈,无契约精神,这样的公司也不配存活下去,还一直在抖音上忽悠消费者,希望有关部门能落实好监督,并责令该公司快速退还消费者房屋租金以及押金,好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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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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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8-09 08:40
已转交 2024-03-21 15:27
已反馈 2024-03-21 15:27
已反馈 2024-03-2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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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过程中发生租赁纠纷怎么办?住建局答复
西
西安市住建局
2024-03-21 15:27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权益,西安市住建局已开发建设了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该平台已于2020年8月正式上线运营,该平台对租赁房源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及租赁企业信息管理等方面具有明确管理要求,同时,2023年5月6日市住建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印发了《西安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对租赁住房当事方权责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维护了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广大市民朋友,请在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选择租赁房源及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并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租赁住房租赁企业的房源时请选择住房租赁租金监管,更好地维护自身租房权益。

同时,市民在日常租赁住房过程中发生租赁纠纷时,租赁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市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反映,向租赁房屋所在区县住建、市场监管及公安等部门申请纠纷调解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官网平台上已公布住房领域监督举报联系方式,欢迎市民朋友们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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