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1日17:34左右,在咸阳市秦都区彩虹二路与河堤路交界处自西向东约二百米处,陕U06A08逆行,多次恶意别车,危险驾驶。
请咸阳交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种置别人生命于不顾的行为严肃处理。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贵网转来的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08021号)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网友反映:“7月31日17:34分左右,自己驾驶车辆在秦都区彩虹二路与河堤路交界处道路南边车道(自西向东)行驶途中,陕U06A08驾驶员多次恶意别车,危险驾驶。”诉求:“请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这种置别人生命于不顾的行为。”
该网友同时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了此问题,陈阳交警大队收到该转办件后,于8月7日下午3时许与诉求人电话取得联系,了解详情,并与陕U06A08驾驶人取得联系并电话告知其被投诉内容,要求驾驶人于8月8日前到大队接受处理。驾驶人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对以上问题进行处理,同时表示向诉求人道歉。大队民警再次联系诉求人询问其意见,诉求人表示只需要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处罚,无需向其本人道歉。随后,陈阳交警大队对陕 U06A08驾驶人此次的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处罚。诉求人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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