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我高考完后利用暑假在“龙门龙虾店”打临工。当时与店长口头协定干1个月,7天为试用期,但并未签订任何协议,也末告知试用期内不开工资。结果每天从下午干到凌晨2点,干满6天后却以干一个月时间太短为由被店长告知要被老板辞退,而且说未满试用期不给发工资。
据我在此工作了解,这家店一直使用临时工,然后一到快满试用期就辞退人,然后还不开工资。我被辞退时,老板自己说和我同时被辞退的就有3人。为此,我与老板反馈意见,反被当众辱骂、怒斥。还让写保证书并承诺不与其他被辞退的临时工说才能支付工资,并告知6天大概也只能发300多块。
我想着吃一堑长一智、息事宁人,于是写了承诺书并发给了老板,但联系多次均无结果,老板以股东商议为由迟迟未答复。300多块钱的经历让一个未入社会的学生经历了欺骗、劳累、辱骂、怒斥,心灵受到极大打击,期待汉中劳动监察部门能够介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