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色河镇计生办独生子女津贴证明难办理

丸子妈咪
2023-07-05 11:12
点击数:

2022年12月份我在商洛市山阳县色河镇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当时办理人员并未告知每年有独生子女保健费津贴事宜,所以2022年并未享受津贴。2023年3月从商洛市山阳县把户口转至渭南市后,偶然看到国家对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有津贴的政策,所以咨询渭南市临渭区计生办,计生办说程序要求原户籍地开具一份儿没有享受过独生子女津贴的证明,但是山阳县色河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有意刁难,要临渭区开具一份没有二胎的证明。有没有享受过津贴色河镇计生办,色河镇计生办完全可以查得到,故意刁难,再者去年12月中旬,至今日,符合孕育周期吗?况且我要开具的是我没有享受过独生子女津贴的证明,无关二胎。所以这河镇计生办的有意刁难。拉黑我的两个电话号码,每次打电话几十遍都无人接听。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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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7-05 11:18
已转交 2023-07-10 16:56
已反馈 2023-07-1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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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津贴证明难办理 山阳县色河铺镇回复
山阳县
2023-07-10 16:56

山阳县色河铺镇人民政府回复:收到网民在陕西头条,上反映“山阳县色河镇计生办独生子女津贴证明难办理”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反映人丸子妈咪(网名)陈某,女,籍贯为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2009年3月22日与我镇赵家垣村村民徐某结婚,2020年8月10日将户籍迁入色河铺镇赵家垣村东垣组。2010年4月10日生育一女。因徐某在渭南从事个体经营,故全家长期在渭南市临渭区居住,处于人户分离状态。

2022年12月份陈某的丈夫徐某来我镇计生办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2023年3月陈某将户籍从色河铺镇迁到渭南市临渭区。现陈某要求我镇计生办开具未享受独生子女津贴的证明。

经核实,徐某陈某夫妇二人已于2023年5月生育二孩,现已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应收回其独生子女光荣证,不能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

非常感谢贵媒体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们会继续向反映人解释政策,消除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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