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振兴街道办昌平村拆迁补偿不合理

憎恶欺骗
2023-06-30 09:49
点击数: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道办昌平村南组村民,我的唯一住宅于2022年5月9日被拆迁,振兴街道办作为拆迁方没有合理补偿安置我,我们属于一宅多户,几十年前都各自分家立户,我们同村同队上邻居像我这种情况的都是按户补偿安置了,我找街道办负责人多次诉求此事一直未果,负责拆迁的相关人员言语恐吓家里老人签字强行拆房,望相关部门调查此事!!!还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3-06-30 09:50
已转交 2023-07-03 18:01
已反馈 2023-07-03 18:01
已反馈 2023-07-03 18:01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阎良区昌平村拆迁补偿问题 振兴街道办事处回复
阎良区
2023-07-03 18:01

阎良区振兴街道办事处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反映一宅多户未按户补偿问题:

按照《凤凰路街道断垣村断东组、断西组振兴街道昌平村昌南组、昌北组、蒲家组新兴街道滨河村水北辖区一、二、三组房屋拆迁安置方案》(阎政发〔2022〕4号)第三章,拆迁补偿,第八条:被拆迁人的户数确定以政府批准的宅基地院落为计户单位,一宅一户。虽然网友表示已分户,但只有一院合法宅基地,故按照一院进行拆迁安置补偿。

二、反映拆迁工作人员言语恐吓家里老人签字强行拆房问题:

经调查,在昌平村拆迁时未发现对被拆迁群众进行言语恐吓,拆迁协议均是在被拆迁人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不存在强行拆房的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如再遇到类似问题,请致电振兴街道办事处,电话:86829344。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