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融创东方宸院欺骗业主 违规售卖人防车位

用户_f4iG
2023-06-12 11:09
点击数:

你好,我在融创东方宸院购买的车位,当时销售人员说人防车位是可以买卖的,跟产权车位一样,所以才购买了,结果现在发现人防车位不能买卖,只能使用20年,我要求融创东方宸院宸院退款,这涉及到了虚假销售虚假宣传。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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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6-12 11:11
已转交 2023-06-21 16:25
已反馈 2023-06-21 16:26
已反馈 2023-06-2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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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东方宸院售卖人防车位问题 住建局答复
新城区
2023-06-21 16:26

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回复:关于陕西新闻网反映西安融创东方宸院欺骗业主 违规售卖人防车位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留言后,我局第一时间联系开发企业进行核实。经查,市民所签署合同为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建设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之规定,人防车位产权不属开发企业所有,但其可将投资建设的人防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业主使用。如市民对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内容有异议,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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