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收到西部网(网调字[2023]第05109号)关于周至县名筑新东城5号楼问题何时能解决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物业办进行调查,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问题1、名筑新东城小区保安形同虚设,任何时间、任何人都能进小区。
经调查:名筑新东城小区门禁正常使用,我局物业办要求鑫武物业加强管理,对业主未及时关闭人行道门禁的,及时进行关闭,加强门禁管理制度,确保业主财产安全。
问题2、电梯内无监控问题
经调查:电梯内有监控,监控正常工作。
问题3、卫生和楼栋电梯卫生不打扫
经调查:小区物业服务存在卫生清理不到位问题,我局物业办要求鑫武物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三级物业服务等级执行,并对存在的问题着力进行改进。要求对5号楼台阶、楼梯、栏杆、电梯间每天打扫,及时处理存储的物品,并进行公示。
问题4、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车进入楼栋问题
经调查:小区楼道存在堆放杂物和电动车进入楼栋现象,我局物业办要求鑫武物业在单元门口显眼处张贴提醒,严禁楼道内堆放杂物,严禁电动车进入楼栋,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对不听劝阻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要求业主及时进行清理杂物,确保楼道整洁,生活通道畅通。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我局物业办要求鑫武物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三级物业服务等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