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尊贵壹方不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鹏城物业乱收费

用户_fqqm
2023-05-22 10:57
点击数:

领导你们好。

我是尊贵壹方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逾期交房8个月,期间没有主动通知过业主,交房时间。又以疫情为由,拒绝按合同赔付,拖到今年五月才收房。我们业主认为,有权拿到拖延不交房的赔付款。我们对开发商藐视法律合同的行为,感觉被不公平对待。

另外,交房以后,开发商把合同内原来签订的物业公司更换了,也没有通知业主。我们的物业费是6.38,实际现在更换的物业等级和原来签署的物业等级,应该收费和服务都有差距。开发商再次藐视法律,违反合同。

之后,我们小区物业成立,开始办理装修,装修费用就垃圾类收费就有三项,存在乱收费现象。喷淋放水费每户四百元,业主申请降低放水费,几户联合一起放水,节约物业的人力劳动,降低我们的成本。但被物业拒绝。理由是,一户放水完毕,他们要注水进去,每户放完,都要不间断注水,所以费用最低优惠100,业主们统一觉得不合理,既浪费水资源,又浪费人力,就为了业主多掏钱。

我们的诉求:

1.降低6.38的物业费。

2制止物业乱收喷淋泄水费,垃圾费等现象。

3.电费,我们由供电部门直属管辖收费。杜绝物业从中乱收费。

4.按合同赔付给我们逾期的费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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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5-22 11:02
已转交 2023-05-31 16:24
已反馈 2023-06-09 15:59
已反馈 2023-06-0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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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尊贵壹方不付违约金、物业乱收费问题 高新区答复
高新区
2023-06-09 15:59

西安高新区宣传文旅局回复:贵网转发的网上舆情调查函(第05102号)中关于“尊贵壹方项目问题”,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回复如下:

经核实,尊贵壹方项目属商办项目(非住宅),物业费依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根据《西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七条,提倡住宅物业以外的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该项目物业管理由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代为管理。

针对网民反映的延期交房赔付问题,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了开发企业并搭建沟通平台,业主代表与开发企业多次面对面沟通。同时, 责成开发企业商定赔付标准,专人负责及时对接购房业主,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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