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龙泉花园物业毫无担当 拒不整改反映问题

无语
2023-05-22 11:03
点击数:

蓝田县龙泉花园物业不作为,对于前期的问题拒不整改,门禁不维修,导致发小广告的进的小区给每家门把手上贴的小广告,内容不堪入目,一天二十四小时大门小门开着,保安是形同虚设,停车费私自涨价,对于业主的诉求从来不与理睬与答复,前期多收的停车费也没有退换,建议相关部门将这种劣迹斑斑的企业清出蓝田县,还我们业业主一个有担当的物业公司。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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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5-22 11:05
已转交 2023-05-31 17:15
已反馈 2023-06-07 15:24
已反馈 2023-06-0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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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龙泉花园小区门禁损坏 要求及时维修
蓝田县
2023-06-07 15:24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3]第05153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龙泉花园小区确存在部分物业值班人员对出入小区人员管理不严格、小区内部分门禁损坏未及时维修问题。县住建局已要求润泉物业公司加强物业安保工作人员的管理,对出入小区的陌生人及来访人员进行详细登记,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保障小区居民的安全。同时,县住建局已督促润泉物业公司对小区已损坏的门禁及时进行维修,并做好日常维护;对于停车费私自涨价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继续按照室内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为60元/车位/月收取停车费。

下一步,县住建将继续加强对龙泉花园小区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积极回应业主诉求,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小区业主提供舒心、干净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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