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园小区物业限制业主买电 何时能改造电表?

杏园业主
2023-04-27 10:05
点击数:

杏园小区物业对教院新苑用户实行限电,每月只给卖200度电,这些用户强烈期盼电表改造,彻底杜绝物业不法行为。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3-04-27 10:06
已转交 2023-04-27 10:29
已反馈 2023-05-10 14:07
已反馈 2023-05-10 14:07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杏园小区限制业主买电 每户每月可购电两次
雁塔区
2023-05-10 14:07

雁塔区长延堡街道回复:网友你好,经长延堡街道了解,杏园小区教院新苑包含杏园小区20、21、22号三栋楼,是2002年教育学院(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在长延堡村购买的楼花。近年来教院未能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截止目前已拖欠杏园物业公共部分电费高达30余万元,街道多次出面调解未果,目前杏园小区物业已无力负担公共区域电费及违约金。长延堡街道为保障市民基本生活,要求物业不能因拖欠电费而停止电梯及公共区域用电,必须保证楼内居民正常用电。后经小区物业及长延堡村委会研究决定,在保障住户基本生活用电的情况下,每户每月可购电两次,每次限200度,即每月400度电,保证电梯及公共部分用电正常运转。该项措施已发布通知,并在楼宇内进行张贴公示。此项措施旨在督促教院能够尽快结清欠款电费,恳请市民理解。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