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 咨询异地就医报销进度

用户_fwDB
2023-04-26 10:29
点击数:

你好,我孩子在1月1号至1月8号因新冠肺炎在安康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孩子工作后在成都办理的职工医保,住院后我们也做了异地就医备案,并到医院的医保科办理登记,登记期间医院电脑显示无法进入系统提示,所以工作人员说这个可以出院后带着手续到参保地进行报销,出院后我们去往成都医保局办理,人家说根据国家新冠报销政策必须是在就医地医保局办理报销。我们又回到安康找了医院医保科和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后,由医院医保科填写报销申请表提交上级部门,说是上级部门再提交到省级医保部门和国家医保审核,让我们回家等待。期间在3月28号医院医保科打电话让我带着资料到医院办理报销,结果又说政策有变不能线上报销,还是等待省医保部门回复后再通知我们。时间又过了一个月了,我想咨询一下省级医保部门事情的结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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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4-26 10:31
已转交 2023-05-05 16:21
已反馈 2023-05-11 17:44
已反馈 2023-05-11 17:44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因新冠肺炎住院咨询异地就医报销进度 已处理完毕
安康市
2023-05-11 17:44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我局于2023年5月10日接到市政府办转“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反映“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咨询异地就医报销进度”情况。经核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安康市中心医院于2023年1月1日至1月8日接诊1名新冠肺炎患者,参保身份为成都市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5206.12元。我局按照新冠患者医疗保障政策要求,于4月27日协调市中心医院处理该患者住院费用,截止5月4日,安康市中心医院已为该患者办理全额退费手续,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就医医疗机构垫付并报当地医保部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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