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明珠东路林香阁小区楼下玖号烤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项: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等法律规定,交由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陕西省大气污染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有法律法规,就是没有单位立案调查,投诉两年多无人管,给楼上住户生活带来巨大伤害,每天下午四点到凌晨两三点各种噪音让人无法正常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