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与陕西大兴汤峪温泉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南山汤院-御宾苑-浅水湾商品房一套,至今仍未交房。期间本人多次前往交涉,均未得到确切回复。
希望蓝田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审查此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此项目的遗留问题。
本人于2010年与陕西大兴汤峪温泉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南山汤院-御宾苑-浅水湾商品房一套,至今仍未交房。期间本人多次前往交涉,均未得到确切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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