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永和璞玉小区商铺的性质为商住综合楼,规划时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以及天然气管道。但是2020年至今,小区商铺先后私自在小区院子内的墙体上开洞建了两个烟囱,一个是足浴店,另一个是建筑公司,烟囱管道严重影响小区居住环境。业主和物业集体反对,物业下发整改通知,但是商铺根本不听,甚至在2022年12月强行给院子里装了烟囱管道和天然气管道。
业主们反复求助高新各部门半年之久,高新各部门均说不是自己的责任,一直推诿扯皮不作为。
在业主们近半年时间通过各种求助、投诉和法律条款支持下,目前仅仅高新城管稍微有点态度,终于承认商铺开设餐饮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81条,但是他们说他们最多只能责令商铺关闭餐饮项目,他们管不了烟道拆除的事情,装烟道属于违法装修,职责在高新住建局,让业主找住建局。城管说商铺目前拒不配合城管执法,不配合做笔录,将他们拒之门外,他们也没有办法执法。
业主们根据西安市建筑装修条例找高新住建局,条例第4条 区县住建部门负责本辖区装修监督管理;第5条 装修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第15条 装修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建筑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第17条 装修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第49条 住建部门在装修管理中职责:受理装修举报;查处装修违法行为。第54条 违反第15条,由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
高新住建局一直推诿说不是他们的职责,让业主拿着《大气污染防治法》去找城管局。
希望有关部门责令拆除商铺违法搭建的两个烟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