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永和璞玉商铺私自开洞搭建烟道和天然气管道

正义在路上
2023-04-14 10:37
点击数:

西安高新区永和璞玉小区商铺的性质为商住综合楼,规划时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以及天然气管道。但是2020年至今,小区商铺先后私自在小区院子内的墙体上开洞建了两个烟囱,一个是足浴店,另一个是建筑公司,烟囱管道严重影响小区居住环境。业主和物业集体反对,物业下发整改通知,但是商铺根本不听,甚至在2022年12月强行给院子里装了烟囱管道和天然气管道。

业主们反复求助高新各部门半年之久,高新各部门均说不是自己的责任,一直推诿扯皮不作为。

在业主们近半年时间通过各种求助、投诉和法律条款支持下,目前仅仅高新城管稍微有点态度,终于承认商铺开设餐饮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81条,但是他们说他们最多只能责令商铺关闭餐饮项目,他们管不了烟道拆除的事情,装烟道属于违法装修,职责在高新住建局,让业主找住建局。城管说商铺目前拒不配合城管执法,不配合做笔录,将他们拒之门外,他们也没有办法执法。

业主们根据西安市建筑装修条例找高新住建局,条例第4条 区县住建部门负责本辖区装修监督管理;第5条 装修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第15条 装修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建筑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第17条 装修不得擅自拆除、破坏建筑物的承重墙体、梁、板、墩、柱等结构;第49条 住建部门在装修管理中职责:受理装修举报;查处装修违法行为。第54条 违反第15条,由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

高新住建局一直推诿说不是他们的职责,让业主拿着《大气污染防治法》去找城管局。

希望有关部门责令拆除商铺违法搭建的两个烟囱!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3-04-14 10:41
已转交 2023-04-19 16:40
已反馈 2023-05-05 09:40
已反馈 2023-05-05 09:40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高新永和璞玉商铺烟道和问题 已下达整改通知书
高新区
2023-05-05 09:40

西安高新区宣传文旅局回复:依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西安市违法建设认定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室外油烟净化设备、室外烟道、室外专用消防设施、中央空调室外机隔音设施,不列入违法建设认定范畴。

针对网民反映的情况,根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已指导丈八大队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不得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同时,丈八街道已协同属地派出所,与小区业主代表、商户负责人、物业负责人正在沟通协调。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