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于3月11日与咸阳市大宅门装修公司签订50000元装修合同,还给经理冯某个人交了6800元,做整体拆除、墙面拆除、整体水电、二楼吊顶及所有装修废品清运。
当天带冯某到蓝田房子现场实地测量,确认装修所需要拆除、二楼吊顶及需要清运的废品。我们是全包,双方谈好6800元可以完成这些项目,3月11日给大宅门装修公司交了10000元装修订金,3月27日又交25000元材料费用才给开工。3月30日开工当天又给冯某交了6800元,本以为会顺利开工,就在30日下午,冯某又以客厅卧室顶面起皮为由要增加费用,他们公司也不给动工。
我们是全包,房子也是冯某看过才谈的价格给出的合同,各种费用都给交了,现在又要增加费用,我们不能接受,也不给我们开工,一直没有处理结果,就这样一直耗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