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延安阳光城由于房屋门窗质量差及房内水路问题在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在场监督的情况下同意给业主免三年物业费以作为补偿,并且和业主代表签署协议;
延安阳光城二地块在2021年5月14日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延安阳光城二地块房屋没有质量问题才具备给业主的交房条件,该证据表明延安阳光城给业主免三年的物业费应该从2021年5月14日开始算起,免费到2024年5月14日。
然而2023年3月1日延安市新区管委员会公开答复:延安阳光城二地块物业费收费自2020年7月15日开始起记。
延安阳光城二地块在2021年5月14日才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才具备交房条件,物业费也应该2021年5月14日开始算起;延安阳光城二地块在2020年7月15日还没有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业主房都没接凭空就出来物业费了?就开始算上物业费了?
2023年3月20日,延安新区管委会通知业主开会,16位业主去延安新区管委会1906办公室开会,开到最后延安新区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答复本周内开由阳光社区、新区街道办、新区管委会的联席会议解决此问题,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此会至今没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