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2月20日在陕西佰优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房地址位于枣园街道唐都花园,一次支付了一年的租金,然后于3月4日退房,并且承担合同中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共同签署了退房协议要求上的退款13500元,可是在退房前仅退还我5000元,承诺剩余房款8500元于退房当日验房过后打给我。然后该公司就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所有可以联系到的该公司员工都在我的催促下相继告诉我他们离职,最后一位员工留下该公司法人兼老板宋浩民的联系方式后也失联,然而对方根本不接电话不加微信不回短信,我到该公司注册地址也找不到。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协调,帮助我找回损失的金额,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陕西佰优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地址: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B区6单元701室,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MAB0XQ2R1X,法人:宋浩民。
租客提前退房 陕西佰优租赁公司不按协议退款
张xxx
2023-03-1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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