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2014年吸毒被处理,经过社区戒毒,目前已戒毒。
问题一:
目前已经戒毒,是否会对孩子的考公务员或者参军等产生负面影响?如何能够消除影响?
问题二:
从事建筑行业的,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在投标阶段,可否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是否会因有吸毒史而导致不能中标?如何消除影响?
问题三:
住宾馆、坐火车出入站经常被盘查(验尿),均无违法行为。何时能够取消动态管控(早已完成社区戒毒)。如何办理取消动态管控的相关手续及办理流程。
问题四:
戒毒人员的戒毒经历,公安干警能否给予保密?如果被相关公安机关透漏出去,造成负面影响(如被单位辞退),该如何处理?
请求:
一、祸不及妻儿;吸毒行为是个人行为,且不够成犯罪,请不要影响下一代的前程;
二、在动态管控过程中,请公安干警对相关人员保密,对相关人员予以尊重;经过查验(验尿)无违法行为后,能否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尊重,例如不要打听做什么工作的,不要打听在哪个单位上班,不要翻包。
我们虽然是犯过错,但是已经改了。经过验尿已经证实没有问题。为什么还要盘问相关信息?而且翻包。例如我带了打印纸,公安干警问我,这纸是干什么用的?一沓没有开封的打印纸能是做什么用的?问我带公章干什么用的?公章是单位的,我带过来的。这些跟我曾经吸毒有关系么?这些都是在我验尿结果显示未吸毒的情况下发生的。
能否给予我们这类人尊重?我们也是需要生活的,也是需要工作的,这种情况如果有同事在的话,将来的工作就不会顺利了。如果弄丢了工作,那不是往死里逼人么。
三、应该给予这些真正想改过自新的人一个机会。我不求能够给予政策方面的照顾,我只想做一个普通老百姓,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无犯罪证明一辈子都开不出来,找工作也成了问题,我们不想做什么公众人物,我们只想凭借自己回归社会,过上美好生活,但是,很多的时候一张“证明”就让我们跌落谷底,一切努力化为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