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雅荷新城设立自动收费门禁 乱收停车费

用户_fCNj
2023-02-2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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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雅荷新城给业主设立自动收费门禁,是宝鸡地区绝无仅有,仅此一家的天价收费,业主每进一次,收费一次,从六元,到四元,两元不等,年费高达1500元停车费,物业自行定价,投诉无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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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2-28 10:07
已转交 2023-03-07 16:44
已反馈 2023-03-15 14:45
已反馈 2023-03-1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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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雅荷新城乱收停车费 经查收费合规
岐山县
2023-03-15 14:45

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你处转来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3〕第03028号)收到,县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对网友“用户-fcNj”反映的“雅荷新城设自动收费门禁,乱收停车费”问题,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业主每进一次收费一次,从6元到4元、2元不等”的问题

据调查,该网友反应问题,实为对进入小区但未办理年费或月费的临时车辆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并不针对业主出入小区进行收费。关于临时停放车辆收费问题,根据《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岐山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岐发改价发〔2022〕131号)规定“岐山县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中按次计费不分昼夜,露天每次2元,室内每次2.5元,连续停放每4小时为一次,停放30分钟之内不得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4小时为第一个计次时间段,超过第一个计次时间段后按第二次计费,以此类推。”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该小区物业对进入小区的临时车辆30分钟内免费,4小时内2元,4—8小时4元,8—16小时6元,16—24小时8元,以此类推。符合文件规定。

二、关于“停车年费高达1500元”的问题

雅荷新城小区有地下停车场一处,于2016年8月由宝鸡凤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成投入使用,使用形式为全年租用。根据《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车位租赁费是车位所有权人将车位采取租赁方式,出租给业主所收取的费用。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租赁方式及租金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车位所有权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租赁车位的业主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宝鸡凤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物业公司结合实际和成本核算,确定车位租赁费标准为1500元/年(含停车服务费)。同时物业公司和业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一致协议,车位租赁费1500元按年一次交清,使用权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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