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强行收取800元课后服务费

用户_fp6t
2023-02-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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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发的课后服务单子上写的是学生自愿,但现在学校强行收取800元课后服务费,不给就不让学生上晚自习,假如要退学的话,还不给退书费和住宿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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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2-13 10:48
已转交 2023-02-28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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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职业教育中心收取课后服务费 部门回复
泾阳县
2023-02-28 18:13

中共泾阳县委督查室回复:2月15日,接到贵单位转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泾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强行收取800元课后服务费”的问题,我县立即安排相关部门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收取课后服务费”的问题

经查,2023年春季开学后,泾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制定了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向每位家长发放《泾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告家长书》,由家长自愿申请签字后上交家长申请课后服务回执单,不存在强制收取课后服务费的情况。对于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照文件收费标准每人4元/课时,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每人8元/天,实行一期一结,本学期暂收800元(根据本学期课后服务实际天数多退少补)。

二、关于“不交费就不让学生上晚自习”的问题

经查,学校在经过各班统计后,对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能够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开展课后答疑、作业辅导、技能培训、社团活动、第二课堂等课后服务。对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由学校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在教室上晚自习。

三、关于“退书费和住宿费”的问题

按照《泾阳县职业教育中心收费管理及退费制度》:学生报到入学后一个月内要求退学,按照所收取本学期住宿费的50%退还;学生报到入学在校超过一个月要求退学,所交住宿费不予退还;学生报到入学后退学,如教材已领取,所收的教材费不予退还。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升职业学校规范办学水平,让每一位家长能够及时掌握职业教育政策及学校管理要求。同时要求各学校依托家校共育优势,积极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家长学校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对课后服务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向广大家长做好解释说明,争取家长的最大理解和支持,共同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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