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3]第02055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网民反映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联合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天鹅湖小区,对网民反映问题走访调查,并现场联系了天鹅湖小区物业管理办工作人员,对天鹅湖小区52号楼1单元1楼的两家住户及周边人员进行了仔细调查。经查,1单元1楼西户常年无人居住,东户为常住户,家中并未养狗。经民警在天鹅湖小区内实地走访调查,确认小区内有4条无主犬,已在天鹅湖小区52号楼1单位的地下室南边通风口处安窝。因无人管理,4条无主犬在小区内游荡,狗吠声影响到了周围群众。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已联合城关派出所民警对4条无主犬进行了抓捕。并对天鹅湖小区的流浪犬全部进行了收缴,确保天鹅湖小区内再无流浪犬扰民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