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暖气费起纠纷 物业恐吓我将被纳入征信黑名单

李先生
2023-01-10 10:33
点击数:

高陵区天正银河湾物业威胁逼迫我交莫须有的暖气费,本小区是独立流量控制的供暖设施,我自2016年12月收房,2018年夏入住以来,未曾使用暖气,却被银河湾物业威逼恐吓,按建筑面积缴纳了5年的暖气费3210.98元,2022年依然未使用暖气,却被连续数天威胁逼迫缴纳暖气费,请政府严惩此类物业公司,退还已交的暖气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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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3-01-10 10:33
已转交 2023-01-16 17:40
已反馈 2023-01-3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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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暖气费纠纷被物业恐吓 责令停止不当行为
高陵区
2023-01-30 15:20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民反映“因暖气费起纠纷物业恐吓我将被纳入征信黑名单”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网民反映问题,我单位进行了调查,物业公司发送的催费短信告知中涉及失信通知的短信内容存在不当言论,我单位已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不当言论的行为,并对催费短信内容重新进行制定。

对于业主五年未使用暖气质疑缴纳的暖气费用问题,根据《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停止供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基本热费。同时根据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2】265)第三条规定,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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