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回复:“不知其可”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兴科明珠花园物业乱收费不作为”问题收悉。经调查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 中央空调相关问题
1、小区中央空调使用收费标准情况
兴科明珠小区目前已建成49栋住宅楼,其中23栋楼配置水循环冷暖中央空调。经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协商一致,小区中央空调使用收费分两种:(1)按照面积收取(包含基本费与运行费):全年36元/㎡,其中制暖季20元/㎡,制冷季16元/㎡。(2)按照流量收取(基本费+运行费):基本费:A全年10.8元/㎡,其中制暖季6元/㎡;制冷季4.8元/㎡。B、运行费:0.15元/KWh(按流量收取)。
物业公司在小区已公示收费标准,并在每个使用周期结束至下个使用周期前将中央空调支出费用报业委会确认并公示。
2、 中央空调使用效果情况
目前小区中央空调的运行计费采用按面积计费(长时间制冷或制热效果好)和按流量计费(短时间制冷或制热效果差、但费用稍低)两种形式,已督促物业服务企加强业主在空调使用方面的指导,并做好宣传,取得业主理解和支持。
二、电梯相关问题
1、电梯故障情况
由于该小区电梯已使用十几年,电梯长期运行机械磨损、电子元件自然老化等因素造成电梯出现故障。我局已责成物业服务企业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及时维保,确保楼栋电梯运行正常,按规定在电梯轿厢内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将维保单位负责人(昌福杰电话:18891858557)纳入业主微信群,方便业主随时咨询了解电梯维保相关问题。
2、电梯维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情况
明珠花园小区电梯费用采用据实分摊方式,即业主每月每户缴纳的电梯费包括电梯运行电费、年检费、维保费等,但不包括电梯维修、更新费用。上述电梯收费已进行公示。电梯维修、更新属于专项维修资金适用范围,若电梯维修需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首先要向明珠花园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申请》、《维修预算单》、《维修资金费用分摊明细表》和本单元业主签字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项目确认表》,予以公示,并报物业主管部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3、电梯广告费用问题
明珠花园小区电梯内投放的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由广告公司提供,即广告公司在小区投放商业广告,同时提供各类公益广告,物业公司不收取任何广告费用,广告置换合同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确认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