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违法充电站却通过市级备案 经营主体不同能备案在一起?
热心市民 发表于 2022-12-12 16:3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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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浐灞生态区(雁塔区)长鸣路与北陆路交汇处北侧150米路东巷子内的两家违法充电站,胜龙充电站、秦川靖正充电站,被浐灞生态区认定为违法充电站,已经公示很久让拆除了,但是还在正常营业。而且还在20221020日取得了西安市发改委的备案,我想问下相关监管部门以及纪委,他们的土地性质都不合法怎么可以备案?而且没有土地证怎么备案的?而且备案这么多个充电站不是一个经营主体(公司)怎么可以备在一起的?
再问国网西安公司,你们没有土地手续可以通电?你们没有备案手续可以享受大工业电价?希望相关部门纪委监委严查不合规的土地手续怎么办理的充电站备案与供电手续,也希望西部网可以做个调查和专题,不合规的充电站很多,怎么备案的通电的。还有很多充电站存在二次备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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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浐灞生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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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违法充电站通过市级备案问题 部门回应
西安浐灞生态区发改局回复:收到网民反映“区级违法充电站却通过市级备案 经营主体不同能备案在一起”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两处汽车充电站场已进行整改,并在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完成项目备案,已具备初步经营条件,后期我单位将加强对此两处充电站场监管。有关此两处充电站场项目备案相关事项非我单位职责范围,具体情况请咨询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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