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万联锦绣城翡翠湾二期物业费合理吗?

刘先生
2022-12-0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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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周至县万联锦绣城翡翠湾二期物业费是否合理?物业合同为包干制1.3元/平方米,但是单独收费的项目又有:电梯费为0.30元/平方米、0.32元/平方米、0.38元/平方米、0.42元/平方米,公共能耗费用0.25元/平方米,垃圾清运费6元/平方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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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12-05 14:49
已转交 2022-12-30 17:01
已反馈 2023-01-06 17:58
已反馈 2023-01-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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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联锦绣城翡翠湾物业费问题 部门回复
周至县
2023-01-06 17:58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收到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第12067号关于网友刘先生反映周至县万联锦绣城翡翠湾二期物业费是否合理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信访科、物业办进行调查,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周至县万联锦绣城翡翠湾二期物业合同为包干制1.3元/平方米,但是单独收费的项目又有:电梯费0.3元/平方米、0.32元/平方米、0.38元/平方米、0.42元/平方米,公共能耗费用0.25元/平方米,垃圾清运费6元/平方米,请问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经调查:万联锦绣城二期(翡翠湾小区)由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22年10月26日在我局物业办备案服务等级为一级物业服务。 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关于“一费制”有关规定: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包含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三项);未实行一费制原基础物业服务标准高层一级每月每平方米1.5元(不包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万联锦绣城二期(翡翠湾)物业费收取按照1.3元每月每平方米收取,符合备案标准,并低于一级收费。垃圾清运费问题:根据《西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收费办法》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是城管局收取的市容环卫收费,物业公司仅负责代收代缴,不包含在物业费中。业主应当按照城市居民的规定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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