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绿城全运村交房不到半年却要强行供暖

石页
2022-11-04 14:56
点击数:

西安绿城全运村二期三期于2022年4月开始陆续交房,2022年6月1日交房完毕。首先购房合同里明确交房第二年供暖,其次物业在10月10日做了一次需要供暖调研,根据物业管家说申请供暖业主占比不到30%。10月26日突然接到通知小区要供暖,空置业主需要缴纳30%暖气费。绿城物业明确表示当时供暖调研结果不到60%,但是调研结果不能正式公开,他们是以小区核酸人数2000多人上报的热力公司。经过市政12345反映,处理结果是现在要供暖。港务区住建局说法是小区现在老人小孩居多,以及今年寒冬,考虑民生问题所以决定供暖,并且说西安市供暖条例里的规定是入住率达到60%应该供暖,并没有规定达不到60%一定不供暖。

请问:1、绿城物业为什么做了供暖调研却不以调研结果上报热力公司,而要以做核酸人数上报,由于物业管理不严,外部人员可以直接出入小区,周边工地大量的施工人员为了方便在小区做核酸。2、热力公司新港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和港务区住建局为什么在明知是第一年交房,且入住率不到60%的情况下强行供暖,小区里70%不需要供暖的业主的民生问题就可以忽略吗?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
已受理 2022-11-04 14:56
已转交 2022-11-10 16:34
已反馈 2022-11-22 14:52
已反馈 2022-11-22 14:52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西安绿城全运村强行供暖问题 部门回复
西
西安国际港务区
2022-11-22 14:52

西安国际港务区宣传文旅局回复:贵单位于2022年11月11日,转发我委的新闻线索调查函(网调字2022第11010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线索进行核实,现将核实结果说明如下:

经了解,绿城物业考虑到小区入住率较高,且业主家中老人小孩较多,供暖诉求强烈,因此物业向新港热力提出供热申请,新港热力经核查该小区供暖设备已符合使用条件,达成供暖协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的6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予以供热”,是供热企业给集中供热新建小区当年供暖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购房合同中关于供暖条款原文“供暖设备于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后第二个采暖季达到使用条件,以市政供暖时间为准”,目前供暖设备已达到使用条件, 以市政供暖时间为准。针对缴纳停热费用问题,《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停止用热的用户,应该向供热企业缴纳基本热费”以及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2款规定“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

区住建局已督促新港热力公司、绿城物业全力做好入住群众供暖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要求,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