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2022-10-1
涉事单位:陕西恒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天然气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事件过程: 1.开发商自售卖房开始一直到交房的两年期间从未告知和征求业主同意,私自将天然气管道主管道引入住宅,且未有口头告知以及任何书面公函告知,态度不好,协商无果各种推脱责任,给我们造成了很大困扰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风险。我们可以提供相关证据。
2.联系住建局,咨询帮助,住建局工作人员未作为,让自己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不同意我们业主提出的合法合理维权要求。
3.联系天然气公司,天然气公司同意开发商去与技术人员协商是否能挪管道,开发商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