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双府新天地开发商不给胜诉业主办房产证

用户_fVfR
2022-10-1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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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莲湖区双府新天地小区的业主,该小区由陕西中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开发建设。因中原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办理房产证,我们向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莲湖法院一审判决我们业主胜诉,中院公司应向我们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及在判决生效后180日内办证,一审后中原公司不服向西安中院提起二审,二审维持原判。之后我们向莲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中原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并一再威胁我们这些起诉的业主,说:如果部门不撤回执行申请,就不给我们办证,截止目前,小区办证工作已经开始,但中原公司就是不给我们这些起诉并胜诉的业主办证。在执行中,我们向莲湖法院执行局提交了中原公司和业主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执行法官却以该协议并非财产线索为由,径直终结本案执行。对中原地产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没有任何制裁。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小区业主,势必要与这种违法行为斗争到底。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为维护稳定的大局,特向你处反映如上,望予以重视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履行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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