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亨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不给提供发票

马先生
2022-09-16 09:56
点击数:

2022年8月28号泾阳县亨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牌号:陕DS2639,从泾阳中石棉厂至西安科技八路,下车司机不给机打发票 。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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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2-09-16 09:56
已转交 2022-09-28 16:32
已反馈 2022-09-2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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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亨运出租汽车司机不提供发票 情况属实
泾阳县
2022-09-28 16:33

中共泾阳县委督查室回复:9月20日,接到贵单位转来网民在西部网《民生热线》留言,反映“泾阳县亨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不给提供发票”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反映人通过网约车平台联系我县享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陕DS2639,从泾阳中棉厂到西安市科技八路,下车后,司机为其出具网约车平台计费票据,反映人拒收,该车司机给反映人出具手撕车票。根据《陕西省出租汽客运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七)不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给予陕DS2639出租汽车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并对该车司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今后严格遵守行业规范。

下一步工作:

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公司监督管理,加大对违反规定车辆的处罚力度,不断净化出租汽车运营市场,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舒适、便捷、安全的乘车环境。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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