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骗走车上物品丢失 报警无果我该怎么办?

王平
2022-09-08 09:37
点击数:

8月15日下午,在大荔县车管所门口,本人的大货车被刘某以帮助我办理畜牧业备案证为名骗走至今不还。涉案车辆上的购车合同被盗(金额31.8万),燃油400升被盗价值2700余元,车轮两个被盗价值2500余元,车厢内定制钢板架和防晒网被盗价值7800元。

本人8月25日在大荔县西关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一直未做过笔录,对涉案车辆和骗车人员不采取措施,对丢失物品的报案不做调查。在骗车人员未出示任何证据情况下就将案件归为经济纠纷,现在因为对方将我车上合同盗走,导致无法走诉讼程序,派出所至今也没有任何处理结果,也未出不予立案通知。我该怎么办?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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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22-09-26 17:50
已反馈 2022-10-0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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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骗走车上物品丢失 大荔县公安局回复
大荔县
2022-10-09 15:15

大荔县公安局回复:经民警到官池镇天蓬养猪场勘验车辆完整,并未发生盗窃事实。网友所称的诈骗一事系经济纠纷。以上事实均有网友报案材料、询问证人笔录、购车合同及微信聊天记录,现场勘查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刘某某、刘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盗窃,属经济纠纷。经我局研究,于2022年9月30日下达不予立案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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