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表换新表,旧表是预存费用,先买气后使用。用户正常使用,现在换表说实际剩余量不是表显示的数。甚至很多用户倒欠几十上百方。本人旧表显示剩余31方气,新表说只有2方。
诉求:用户正常使用,并无责任,不应承担此损失。第二,秦华天然气拿出法律依据。第三,校验所有旧表,是全西安市所有旧表,本人怀疑秦华天燃气公司以此手段非法获取巨额利益,此案非个例,少则几十方,多则几千元。设想如果是机械表不准确,秦华天然气将盈利多少资金。
最重要的诉求,要求政府部门出具法律条规,明确要求出现类似问题,秦华天然气应负责主动举证,证明确实存在跑气方可收费。而不是天燃气公司一张嘴。没有证明不允许以机械表与电气表不符而追偿费用。最重要的我认为本着用户无责原则,秦华天燃气收费极不合理。应本着保护用户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