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一里铺村区别对待 拆迁款分配不合理

用户_xW1M 发表于 2022-02-21 09:57 点击数:

  • 我是桥沟镇东胜大队一里坡小组村民刘祥富,现实名举报村集体拆迁款三胎分配不公平。

    我村于2012年开发,2013年两个三胎,2017年两个,2018年一个,2020年一个,只有2017年三胎分配一半,为此事我多次到村委会,桥沟政府要求将另一半分红补发给我们。一直得不到解决,最后打了五六次12345求助,得到的回复是三胎超生并且罚款十万。难道其他年份的三胎都没超生?只有17年的三胎超生,村委会依据是什么?村委会是否有权对三胎超生进行罚款?为什么村领导区别对待?桥沟镇东胜大队五个小组,其他小组的三胎,甚至六胎都可以正常分配,没有超生罚款。为什么只有一里小组只对17年三胎罚款?其余年份都正常。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尽快给与帮助解决

  • 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宝塔区 。

  • 宝塔区一里铺村区别对待 宝塔区政府回复

    宝塔区人民政府回复:经调查,市民反映的情况与事实部分相符。

    经调查核实,东胜村一里铺小组原任组长张宏查看会议记录,村上重大事项及重大开支都要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2019年6月3日经村民大会讨论给村民每人2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分配。刘祥富、张勇两户因三胎问题,经村民大会讨论不同意这两户的三胎享受每人20万元的分配,只同意其三胎享受10万元的分配。当时刘祥富、张勇两户都同意该分配方案,并领取了现金支票。由于现刘祥富反映该问题,经街道办同村委会商议,责成一里铺小组再召开村民大会对刘祥富、张勇两户的问题进行讨论,但现在一里铺小组长因个人原因辞职,加之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召开村民大会,并不存在推脱不处理的问题,因疫情及村组织不健全等客观原因存在,村委会已对反映人做过解释说明,若反映人认为有问题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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